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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610800SFJ/2016-00206 发布时间: 2016-12-19 11:23:45.0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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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浏览量: 613   发表时间: 2016-12-19 11:2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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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管理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亮点频出,成效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榆林建设。

一是在全市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推进全民守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市委成立了以高中印副书记为组长、市直18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谁涉及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形成了由司法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大普法格局。市直各部门和县区通过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广告信息、出租车车载电子屏、微博、微信、网站、手机短信、电视台和广播等媒体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组织了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全市12354人参加了考试,合格率100%,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市组织了“法律宣传进万家,推进法治到基层”行动,把普法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把触角深到千家万户。在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之际,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编印发放了《城市法制教育读本》、《农村法制教育读本》、《法律知识100问》、《化解民间融资风险、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实用书籍;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和春耕地农闲集会等时期,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了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居民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在各办事处开设法律夜校。开展了普法宣传“村村行”专项活动,组建了“学法中心户”。举办了民间借贷“一封家书”演讲大赛、“法治杯”摄影大赛活动,制作了30集“与法同行”微电影和微动漫巡回播放。举办法治进校园报告会198场、法治企事业单位报告会92场,组织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87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2万余份,出动法制宣传车95车次,宣传法律28部,解答咨询2.6万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80%,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开展法治教育情况调研工作。5月份,配合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协委员,先后深入米脂县十里铺张管家湾村和石沟镇柳家洼村、榆阳芹河乡长海则村和小纪汗乡大纪汗村进行了实地调研,掌握新农村农民法治需求第一手资料,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为推进农村社会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12个县区376所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情况和293名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展开调研,推动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三是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4 个检查组,由市级领导带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全市12个县区、31个市直单位和2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省委“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通过实地看点、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

(二)创新人民调解载体,推进和谐榆林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市开展了春冬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对矛盾纠纷多发的地区和重点领域开展梳篦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登记、分类汇总、建立台帐,及时转入调解程序或上报主管部门,防止推诿拖延导致事件激化。全市人民调解案件6992件,调解成功695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42%,确保榆林经济下行以及“双节两会、特殊时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排查化解。二是开展以“讲法治、调矛盾、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活动。市县组织6个工作组,深入12个县区、36个乡镇、60个村居(社区),举办了100场法治报告会、调解了100件矛盾纠纷、受理了100件法律援助案件、指导了100个民主法治村创建、落实了100个镇街(社区)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全方位构建了法治宣传育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矛盾纠纷调解亲民、法律援助惠民、民主法治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部分县区成立了人民调解协会,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保障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所专编管理,做到专编专用,司法所基本维持镇村改革前状态,司法所外观标识保持不变。认真落实“以案定补”政策。榆阳、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清涧7个县区按照“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根据纠纷难易程度直接补助人民调解员。四是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忠于法律、崇尚道德、严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经过集中教育整顿,对4名不符合条件的执业人员不予注册,停止执业处理,全市88个148基层法律服务所,165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水平整体得到优化提升。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推进平安榆林建设。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摸底调研工作,配合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的执行情况以及档案制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了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与公、检、法联合制定印发了《榆林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畅通。二是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印制了“百善歌”、“百孝经以及健康知识等资料进行集中教育。利用手机定位平台转发以善养德短信,营造知善行善氛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赴福利院清理积雪,与特困户、孤寡老人结对帮扶,种植“回归林”,参与公益农田服务等活动,社区矫正人员主动认领行善事项,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崇善积德开始回报社会,榆阳区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因拾金不昧,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记者的好评。定边县社区矫正人员陈某真心助老,每月组织自己的理发团队到敬老院为老人们义务洗头理发,承诺会把热心助老活动常态化,实现了寓于矫,用施矫的大格局。三是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场所建设。12个县区全部挂牌成立了社区矫正中心和新航中途之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市级新航驿站组织培训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280名、监狱服刑人员和吸毒强戒人员156名,431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认证。 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396人,在矫人员2726人,衔接安置帮教人数1311人(累计衔接安置帮教人数5756人)没有重新违法犯罪。

(四)优化法律服务质量,推进幸福榆林建设。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9个县区建成了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建成了13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71%的村(社区)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见雏形。二是引导律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律师立足于传统法律服务的同时,重点转向公司破产清算、并购重组、金融借贷等热点难点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清理不良贷款和金融行业借贷纠纷案件竞标活动。组织开展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为38名省人大代表、18名省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155次。发挥经济社会法律服务团作用,为神木至靖边铁路等4个省级重点项目确定了配对律师事务所和顾问律师,为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市律师协会完善了工作制度、健全了机构设置、建立了榆林市律师协会网站。针对榆林区域经济下行暴露出的民间借贷风险新情况,成功举办了陕晋蒙宁甘区域律师合作与发展——榆林论坛,150名知名律师参加论坛,建言献策。组织律师参加了“2015政府法律服务论坛”,举办了全市律师依法治国专项教育暨业务培训班,350名律师受到教育。全市律师办理法律案件5188件,承担法律援助案件566件。三是强化公证质量监管。对全市13个公证机构、62名执业公证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开展了公证质量案卷评查,抽查案卷480份,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公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经济实用房分配抽号、城中村改建、土地挂牌、道路建设等政府公益工作,优化公证服务理念,免费办理70岁以上老人遗嘱公证,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合同业务减免公证费用。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18000件。四是推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深化年”主题实践活动。在榆林电视台、城区400辆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贫者必扶、弱者必帮、残者必助”、“拨打12348,法律援助送到家”等公益广告,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组织“万案大评查、万人大回访”活动,评查法律援助案卷270卷。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坚持“一低一高”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采取预约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案件2898件,没有投诉案件。五是扎实开展司法鉴定“1234”法律惠民活动。在全市司法鉴定队伍中开展了“恪守法律、忠于事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司法鉴定质量明显提升。举办司法鉴定公益活动6场次,办理减免费案件141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1892件,案件回访458件,回访率达到24%

(五)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实施方案,从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着手,在全系统深入推进。对照“二十四查、二十四看”标准,组织各类会议和学习研讨14次,对查找出的23个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全部落实到位。按照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纯洁了党风政风行风。举办了“榆林市司法行政系统庆七一文艺演出”,丰富了党建文化生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人员管理,实行上下班影像考勤通报制度,机关作风明显改进。二是重视基层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城镇社区配备司法协理员142名,缓解了基层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的问题。以政府打包购买管理服务的形式,打造市级“新航驿站”运行新模式。在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专门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配备了市残联招录的36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强化对残疾人的精准法律援助,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得到加强。三是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榆林考点的各项考务组织工作。按照“早安排、早部署”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司法考试的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组织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证工作。全市1080人顺利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参加考试人数为历年之最,居全省第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实现了零差错。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出台了《关于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发生和反弹的一系列文件和制度,纪检监察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参与重要会议、重大决策、财务审核等工作,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坚持不懈地抓廉政文化教育,购买《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编印了《榆林市司法局廉政资料汇编》,建起了《廉政文化墙》、《廉政动态》墙报。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严格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开展了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全系统没有私设小金库现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榆林市司法局机关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 28人,实有31人;离退休人员共计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局机关下属单位3个,其中:榆林市政法干部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1人,实有38人;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单位,事业编制 8人,实有11人。榆林市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2个,实有40人。以上单位除榆林市公证处外其他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

四、部门决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2015年榆林市司法局和局属2个财政拨款单位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851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2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8.7万元。

2、按支出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及参公单位支出2511.2万元,事业单位支出33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1064.1万元,项目支出178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是根据2015年度我系统主要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进行开支,主要是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对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业务工作需求,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榆林市司法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31万元,降幅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