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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24-00408 发布时间: 2024-01-11 10:37:5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榆林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榆林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 189   发表时间: 2024-01-11 10:3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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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榆林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仅仅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关于公开和报送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1月1日-12月31日,我局网站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开信息总数424条,政民互动栏目受理咨询建议21条;榆林司法新浪政务微博更新转发信息6760条,关注量31715个(累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80条,关注量7686个(累计)。

 2.主动公开的形式

主动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司法行政网站、法治榆林新浪政务微博、榆林司法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媒体、司法行政工作简报、LED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当面受理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榆林市司法局网站》作为我局的窗口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分网站首页、全面依法治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服务、政民互动、司法行政工作六大模块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

3.主动公开时限

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继续在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我局积极转发司法部等部门有关政策及政策解读信息,共转发7条司法部等部门政策解读信息。

在百姓问政平台受理问政问题32条,均按照法律、政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时限及时予以回复。

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在网站、微博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12个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政府公告。

(四)平台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自建政务公开平台主要有市司法局网站、法治榆林新浪微博、榆林司法微信公众号,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管理。

(五)监督保障工作。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政治部作为政务公开机构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制定了《榆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榆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司法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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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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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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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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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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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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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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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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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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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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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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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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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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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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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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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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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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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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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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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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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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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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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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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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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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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从公开效果看,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二是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采用传统的文字加图片来呈现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我局明年政务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公布最新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及时公开业务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全面。二是积极探索新颖的发布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准确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榆林市司法局

                        2024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