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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22-00387 发布时间: 2022-04-14 16:40:07.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名  称: 中共榆林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司法 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榆林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司法
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899   发表时间: 2022-04-14 16:4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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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普法办,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和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安排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

(三)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集中普法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通过在普法网站开辟专栏、悬挂普法宣传海报、更新普法电子屏内容等形式,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体要落实好公益普法责任。

(三)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深入学习,促进知行合一。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组织领导干部收看国家安全网络普法公开课,省委普法办邀请实务部门领导和法学专家录制保密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国防法、国安法等普法讲座,在法治陕西网、省司法厅门户网等平台推出。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教育部门协调相关单位组织中小学生通过网上课堂、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四)参加专项答题活动。为配合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法治宣传活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于4月1日至30日举办为期30天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参加专项答题活动。答题时,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在手机下方子菜单“齐参与”中找到“4·15有奖竞答”进入答题页面即可答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规范用好全民国家安全数育日活动标识,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活动安排,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线上线下结合,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

(三)创新方式手段。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普法网站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等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推送国家安  全法治宣传资料、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典型案例等,推进全市 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各县市区各部门请于4月18日前将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委普法办。

联系人:赵晓妮  电话:0912—3426138

邮箱:sfjxjk@163.com

  中共榆林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榆普法办发(2022)2号).pdf(下载)

 

 

 

 

中共榆林市委普法       榆林市司法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