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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榆林市司法局   浏览量: 864   发表时间: 2020-08-06 17:0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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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现将进一步做好全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军地密切配合、社会各界支持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军地法律援助网络,建立军地法律援助衔接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 维权服务零距离”等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好部队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社会和部队和谐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把军人军属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条件,逐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将军人军属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纳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平台开展协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派驻律师集中受理军人军属相关涉法事项。

(二)畅通维权渠道,优先提供服务。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设立军人军属优先服务窗口并作明显标识。在军分区、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为军人军属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在服务过程中对疑难、重大、复杂的案件及时进行会商,将案情进行通报。

(三)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法律援助程序。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做到即时审核、及时指派、全程跟踪,切实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质量。选择对军人军属工作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工作人员为军人军属提供服务,有效化解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矛盾纠纷,避免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咨询服务功能,设置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咨询专席,选派专业素质过硬、援助经验丰富的律师定时值守专线和网络,依法依规解答军人军属法律咨询,引导军人军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并及时汇集整理分析,了解军人军属法律需求。

(五)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对涉及军人军属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排查化解。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荐本地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军人军属相关人民调解事务。

(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各县市区要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引导更多军人军属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寻求法律帮助。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搜集整理典型案例,编辑发放宣传资料,使军人军属充分认识到依法维权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

(二)统筹协调保障到位。各县市区要主动向上级部门、有关领导汇报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工作支持和经费保障。加强与军分区、武装部等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要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工作措施、工作信息、服务相关案例进行搜集整理,及时上报。针对群体性、 敏感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司法行政部门进行通报。请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公法科。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912-3426118

    邮  箱:237392061@qq.com

 

榆林市司法局

2020年8月5日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