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推选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榆政司发〔2020〕37号
关于推选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公证处:
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推选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陕司通[2020]55号)精神,省厅拟于近期召开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推选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原则及数量
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名额按照各选区公证员人数与会员代表人数6:1的比例向各选区进行分配。理事候选人由市局按照代表人数与理事候选人数2:1的比例推选。
经市局研究,市公证处、榆阳区公证处各推选2名代表,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子洲、米脂公证处各推选1名代表。各公证机构要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认真组织好参会代表的推选工作。
二、会员代表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能自觉遵守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在陕西省区域内执业的公证员或从事公证管理、研究的人员;
(三)热爱公证事业,忠实履行公证员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协会章程,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代表职责。
三、理事候选人条件
(一)是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在当地会员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三)能够认真执行省公证协会的各项决议,按时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所在公证机构能履行按时缴纳会费和赔偿基金的义务。
四、工作要求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推选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工作,严格按照条件,在当地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好会员代表推选,并填写登记表。于6月10日前将推选的代表名单发送至624469111@qq.com或本人微信,登记表手工填写送至市局公法科。
联系人:王芹 电话:3426850
附件: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榆林市司法局
2020年6月3日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印发
附件:
陕西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民 族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职 务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方式 | 地 址 | 邮 编 | |||||||
电 话 | 手 机 | ||||||||
电子邮箱 | |||||||||
从事公证或公证管理时间 | 社会兼职 | ||||||||
个人简历 | |||||||||
受过何种 奖励和处分 | ||||
各市协会 (联络组) 推荐意见 | 会员代表 | 理事候选人 | ||
年 月 日 (盖章) | ||||
市(区) 司法局党组(支部)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备注 |
注:1.请用蓝黑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需清楚工整;
2.本表一式三份,上报省公证协会两份,各市(区)联络组留存一份;
3.本表可复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