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
优秀律师事务所及优秀律师的表彰通知
榆司通〔2019〕6号
榆林市司法局 榆林市律师协会
关于对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
优秀律师事务所及优秀律师的表彰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市律师协会制定了一系列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为展现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的优秀成果,表彰奖励做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典型,鼓励律师持续开展此项工作,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市律师协会将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及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接受行业内外的监督。
坚持注重实绩和社会影响原则,真正把业绩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在此项工作有较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坚持宁缺勿滥和优中选优原则,不凑数,不照顾,切实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引领行业发展的先进典型;
坚持全面动员和广泛参与原则,引导参加此项工作的律师积极参与,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助推行业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在榆林市司法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司法局领导、市律师协会领导组成,以投票方式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组 长:米 劲 强建国
副组长:靳守平
成 员:王晓宁 赵 丽 刘亚玲 王卫东 张延平
高应林 王 杰 朱利军 杨 军 高 云
徐良河 杜 博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靳守平兼任。
三、类别设置
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优秀律师 10名。
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优秀律师事务所5个。
四、评选范围
政策宣讲、专家咨询、法律服务三个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及成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可自愿申报。
(一)政策宣讲团。组成人员16人:高应林、邸飞、付鹏、郭富裕、贺海平、薛亚丽、李彦军、赵春苗、司雪侠、马少强、郑政委、马虎云、李保君、胡海洋、李培录、张波主要职责是巡回县(市区)进行政策宣讲,举办法治讲座。
(二)专家咨询团。组成人员24人:王卫东、张延平、高应林、王杰、朱利军、杨军、高云、徐良河、杜博、邸飞、付鹏、郭富裕、贺海平、薛亚丽、李彦军、赵春苗、司雪侠、马少强、郑政委、马虎云、李保君、胡海洋、李培录、张波主要职责是对各地服务团反馈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形成专家意见;指导各地服务团开展体检工作。
(三)法律服务团。主要职责是一对一结对服务市级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结对服务市级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组成人员59人,下设五个小组。
第一组:高应林(组长)、贺海平、马虎云、乔小飞、
白聪宇、王林、李保君、张庆民、常羽繁、张茜、
马雁雄
第二组:邸飞(组长)、薛亚丽、马少强、刘雷、李娜、
白玉录、胡永生、卢江、马龙、高敏、杨凤瑜、
李和亭
第三组:郭富裕(组长)、方震、张旭、周峰、罗永超、
李艳、康利军、高睿、刘慧平、李瑞霞、杨艳、
王宝军
第四组:李彦军(组长)、郑政委、胡海洋、赵春苗、
张波、贺雪波、冯学慧、薛琼、屈玉川、雷欢、
樊金星、李彩萍
第五组:付鹏(组长)、司雪侠、李培录、牛娜、孙柏、
任军林、任增强、韩虎伟、窦小丛、、马飞荣、
王静、刘阳
五、评选条件:
服务团采取“一对一”形式,对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五个一”服务。参选以是否开展以下工作之一为条件:
(一)讲一堂政策课。重点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民营企业有关政策,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二)培训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培训合同法、劳动法、担保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三)召开一次座谈会。通过座谈,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了解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四)进行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对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制度建设、经营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筛查,发现不足和问题。
(五)出具一份法律意见建议。通过体检,梳理总结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指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就防范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三个团队的律师成员和参与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的律所自愿申报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
(二)审核。评选办公室从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和人员中,提出候选名单,报评选委员会审定。
(三)票决。评选委员会对审定的候选名单分别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评选办公室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评选办公室提出,评选办公室对异议事项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向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异议事项经查实不符合评选条件要求的,评选办公室报评选委员会审核后,即取消提名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表彰。公示结束后,报市司法局评选委员会审定,市司法局和市律协联合下发表彰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参选律师及律所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服务民营企业事迹要突出实绩、客观真实、典型生动,充分反映先进典型优秀事迹。事迹材料在800字以内。
(二)请于11月29日下午5点前提交《申报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参评,不再另行告知。《申报表》纸质版盖章报市律协,电子表格word版发至律协指定邮箱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赵丽 齐妮妮
联系电话:3426136 3857664
邮 箱:2950796228@qq.com
附件:1.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优秀
律师事务所
2.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优秀
律师
榆林市司法局 榆林市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29日
抄送:局各领导、王卫东会长、市律协。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1
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
优秀律师申报表
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免冠彩色 二寸)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执业年限 | ||||||||
律师事务所名称 | |||||||||
所 内 职 务 | |||||||||
执业证号 | |||||||||
服务企业全称、企业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 |||||||||
执业经历 | |||||||||
社会兼职 | |||||||||
开 展 服 务 工 作 主 要 事 迹 (800字以内) | |||||||||
律师事务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请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
附件2
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
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名称 | 设立时间 | 性质类别 | 执业律师人数 | |
党支部成立时间 | 党员人数 | 办公场所面积 | ||
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典型事迹(800字以内) | ||||
律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