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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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05-21 15:2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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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种会议纪要、合同和对外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电话:0912-352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