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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检查指导我市人民调解工作

文章来源:     浏览量: 534   发表时间: 2019-09-06 18:5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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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司法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9月2日,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来榆检查指导我市贯彻落实中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法规政策工作情况。

省高院副院长谭晓峰、省高院立案庭庭长高波、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罗楠和省高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张涛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一行四人,深入我市定边县贺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定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调解室、靖边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张畔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东坑镇宋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实地检查指导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

9月3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静妮主持召开了工作汇报会,市委政法委、中级法院、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司法局各部门,分别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中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法规政策工作开展情况。

谭晓峰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2018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由中央政法委、最高院、司法部等六部委印发实施。依据中央精神,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司法厅等六部门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颁布了《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中省法规政策的出台,对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出了战略性、全局性的规划部署。

谭晓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及管理培训;加强各部门职责落实。

刘静妮在讲话中强调,我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主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决策部署。

刘静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要求,要将此次专项检查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内容,按照中省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把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法规政策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平安榆林、法治榆林建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