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局关于
定期报送选派民警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榆政司发〔2019〕63号
榆林市司法局关于
定期报送选派民警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选派民警日常管理,严格请销假,确保日常工作规范运行,不断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延伸用警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厅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对选派民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报送,现将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选派民警每月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请销假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报送,杜绝虚假、捏造。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组织选派民警进行认真填写,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报送市局。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选派民警年度考核和期满鉴定的重要依据。
三、报送工作自2019年7月开始,每个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请销假情况,工作月报表由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传真至市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912-3426181
附件:选派民警工作月报表
榆林市司法局
2019年7月17日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印发
选派民警工作月报表
填表人: 月份:
选派民警姓名 | 选派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 派驻单位 |
本月主要工 作开展情况 | ||
请销假情况 | ||
用警单位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每月填写一份,由选派民警负责填写,填好后传真至市社区矫正管理科(0912-3426181)。
2.开展工作情况和请销假情况填写要求实事求是,杜绝虚假、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