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筹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通知
榆政司发〔2019〕38号
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筹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148法律服务所:
为维护榆林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秩序,保障榆林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权利,规范榆林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为,本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恪守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榆林市司法局、陕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榆林联络处拟组建成立榆林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现根据方案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公开推选协会负责人,推选本着本人自愿、组织推荐并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职位:
榆林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由各县市区每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推荐一名(全市共注册8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县名额后附)
二、推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推选程序:
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自荐、组织推荐的形式,报联络处后经发起人确定召开大会选任。
四、推选时间:
2019年5月15日—5月30日
五、推选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选工作。
(二)密切配合本次推选工作,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按时报送合适人选的推荐表或自荐表。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选报不及时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及相关法律服务所予以全市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人。
联 系 人 :马雄 加档
联系电话 :0912-3426181
0912-3426198
附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人推荐表、自荐表、名额分配.docx
榆林市司法局
2019年5月13日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