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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量: 356   发表时间: 2019-03-07 17: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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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党组发〔2019〕12号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

条例(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关党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落实中、省、市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就学习贯彻《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全系统各党组织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中央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全系统各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为载体,采取系统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等方式,组织党员逐章逐条、逐字逐句研读《条例》,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刻领会和掌握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内容。各党组织要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深入研讨,确保吃透精神。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广泛开展专题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尽快领会《条例》精神。

    三、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

    各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层层抓好落实。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对标《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各领域特点,对创新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组织生活和加强党支部建设等作出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各行业党支部建设质量。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要深化“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事业单位党支部要下硬茬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机关党支部要彻底解决“灯下黑”问题;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流动党员管理长效机制;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老党员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全系统各党组织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加强领导指导。各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党支部建设作为首要职责和重要任务,精心谋划,扎实推动。要把重视党支部建设、善抓党支部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将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上级党组织要进行约谈。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各党组织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市局。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3月5日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