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局关于成立“榆林市新航驿站协管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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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6-11-09 10: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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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发〔2016〕81号
榆林市司法局关于成立“榆林市新航驿站协管队”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新航驿站: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在市局的积极争取协调下,以政府打包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榆林市新航驿站协管队”。经各县区司法局推荐,市局相关科室审核,并经市局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任凡志伟等30人为“榆林市新航驿站协管队”工作人员,负责各相关新航驿站日常业务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市新航驿站工作人员:任凡志伟、王宁、薛舒以、靳强、李超、薛建峰、加档、米丽、李渊、高欢、郝宇森、白文凤、武学峰、李根、刘海东、李浩南、柳建平
榆阳区新航驿站工作人员:王世雄、龚 娜
神木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姜 晶
府谷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吴慧岗
定边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王威翔
靖边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蒋 帅
横山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杨景荣
佳 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刘兴宇
米脂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朱 超
吴堡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李艳波
绥德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赵一波
子洲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乔 珍
清涧县新航驿站工作人员:黄佳佳
协管队人员由市局负责聘用审核,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的管理参照《榆林市公益性岗位协管员考勤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榆林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