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榆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获取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工作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207号

邮政编码:719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下午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12—3426855   传真:0912—3285638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职能;内设科室。

2、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局本级文件。

3、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人事任免。

4、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5、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主要包括:权责清单。

6、规划计划

7、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8、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清单,办事服务指南。

(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如下: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文日期

文号

有效性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榆林市司法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本机关政府信息主要有:

1、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内设科室等信息情况;

2、司法行政工作各类信息;

3、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招录国家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信息;

5、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6、司法行政工作规划;

7、财政预决算;

8、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9、其他制作或获取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榆林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yl.gov.cn/)公开;

2、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方式,及时对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3、通过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4、印制、发放相关服务手册;

5、通过其他方便公众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地址: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207号东侧2-6层,联系电话:0912-3280186)。

(三)公开期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榆林市司法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登陆陕榆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申请人填写好电子版《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选择提交即可。(《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

2、可以把填写好的《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0912—3285638)局办公室,空白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二)申请受理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且属于本局制作或者保存的政府信息,应当直接答复;不属于本局制作或者保存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信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

抄录

□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