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362J/2024-00009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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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告 |
根据司法部和陕西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榆林市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榆林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按照榆林市司法局公布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三个月以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地址: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E12窗口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电话:0912-3426818 3452214
榆林市司法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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