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362J/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拟推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04-26
来源:榆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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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

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4〕55号)要求市委普法办按照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情况,经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市委普法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电话:0912-3426138  电子邮箱:sfjxjk@163.com

通讯地址: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207号409室

邮政编码:719000

附件: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名单

                  中共榆林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和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4个)

榆林市公安局

榆林市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3名)

杨  戈    府谷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峰    米脂县司法局局长

郝治军    榆阳区司法局金鸡滩司法所所长

三、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6个)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吴堡县司法局寇家塬司法所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四、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4名)

赵晓妮    榆林市司法局普法宣传科副科长

韩秀琦    定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牛  俊    横山区第二中学年级主任

董金保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党群工作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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