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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量: 387   发表时间: 2018-10-12 16: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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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党组发〔2018〕18号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印发《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17]43号)、《中共榆林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榆发[2014]4号),现将《榆林市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予以印发,请班子各成员认真学习、勇于担当、自觉履职。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党组

2018年10月10日



2018年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学习

1、 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市党风廉政重要理论、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动学习,不断提高。

2、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分管职责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做好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每年向党组汇报一次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4、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安排,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督促分管的宣传科、办公室两个科室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坚持抓工作与抓管理相结合,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主要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

5、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人员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时发现并主动反映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

6、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生问题的分管科室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促指导

7、每季度集中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8、督促分管科室对信访举报、干部监管、巡察反馈、审计监督、社会舆论、案件查办、检查考评等渠道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严格廉洁自律

9、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10、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从严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靳守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负责局属系统律师公证、律师党委、政法干校工作,根据中省市党风廉政政策规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强加作风养成,强化值班纪律、工作纪律,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水平,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行为要规范、程序要合法、服务要周到,维护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全会精神,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宪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好执行好;学习中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不断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导律师公证队伍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倡导弘扬忠诚守信、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良好品德。

(四)加强对公证、律师、政法干校、律师党委工作的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强化学习教育

1、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带头接受教育。

2、积极参加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分管职责

3、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4、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5、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带入到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融合推进。

6、主动听取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强化工作指导

7、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纪委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8、积极参加对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四、加强日常监管

9、确保机关党委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程序,不出现违规和突击发展党员现象。

10、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督促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认真履职尽责。

11、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组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五、自觉接受监督

12、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1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4、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倡导良好家风,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分管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省市党风廉政政策规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作风养成,提升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求工作人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树立好司法人的优良外在形象。

(二)加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市党风廉政重要理论、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动学习,不断提高。督促基层科、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党的新时期新思想领会透、贯彻透。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三)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谈话制度,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的,直接约谈,及时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上半年,听取了基层和社区矫正管理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要汇报,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二是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三是勤于学习、加强修养。

(四)协助机关党组(党委)研究解决特殊人群救治救助问题。

(五)严格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加局机关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严肃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从严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