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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18-00301 发布时间: 2018-09-10 17:42:14.0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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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榆林市司法局关于组织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培训考试的通知

榆林市司法局关于组织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培训考试的通知

浏览量: 567   发表时间: 2018-09-10 17: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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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发〔201871


榆林市司法局关于组织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执业准入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新航驿站:

为全面提升社区司法协理员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好的适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助推精准扶贫等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最大限度的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需求,经市局会议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三年内分批次组织市级公益性岗位的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全部参加省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并要求取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2014年以来所有市级公益性岗位的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除外)。

二、考试时间、地点

以省司法厅每年具体通知为准。

三、考试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职业道德,人民调解法、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代理技巧。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新航驿站要充分认识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安排,确保在三年内分批次组织所有市级公益性岗位的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全部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二)对取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市级公益性岗位的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市局将优先续聘。

(三)对三年内没有参加一次培训考试的予以辞退,不再聘用;对三年内没有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新航驿站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市级公益性岗位的社区司法协理员和新航驿站协管员的管理和考核,并于每年年底将考核意见报市局政治部。

 

 

榆林市司法局

2018年95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9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