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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610800SFJ/2016-00178 发布时间: 2016-05-26 17:03:53.0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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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榆林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榆林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 565   发表时间: 2016-05-26 17: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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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文本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管理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法治榆林”为主线,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抓好法律扶贫、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信息化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六项行动,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幸福榆林”建设做出新贡献。

    ()、持续提升法润三秦行动,加快推进法治榆林建设。

1高点启动“七五”普法。紧紧抓住“七五普法这个战略性工作,切实推进法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把法治宣传教育和解决群众身边法律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使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普法宣传教育的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政策的贯彻。

3深入开展社会面普法。在全市组织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好公民”评选活动,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宪法在我心中”系列活动,推进社会层面的普法。

4推动法治文化创作。联合文广部门在全市开展普法文艺创作和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活动,深耕普法文化沃土。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在我市所属高校举办以“弘扬法治、舞动青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补齐高校学生普法宣传教育的短板。

()、持续提升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5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借鉴西安莲湖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继续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管理协调枢纽,重点打造乡镇(街道)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全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2016年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目标。   

6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抓示范、抓突破、抓难点、抓规范的方法分层次、分阶段推进,2016年全面部署,2017年深化推进,2018年规范提升,3年内实现全覆盖。开展法律扶贫,对省级示范点和贫困地区实行以奖代补。

7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服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服务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律师服务、互联网+公证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和形式。

8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民生能力。加强和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办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保障方面的法律事务。瞄准精准扶贫目标,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主题实践活动和“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等活动,做到普惠民生。

9抓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加大法律援助经费监督管理使用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和谐行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推动“双建”工作快速展开,确保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协会建成率达到90%以上。

11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在全市开展“聚力司法所,强基促和谐”专项活动,调研检查司法所基本情况,摸清在新体制下司法所发挥职能情况、存在困难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12探索调解员准入机制。试点政府购买调解服务,重点选配乡镇一级专职调委会主任,规范调解员管理,打造专兼职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

13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会管理、社会参与的新调解格局。实现调解工作由规模化转向精细化,调解队伍由专兼职结合转向专业化、职业化,调解管理由行政机关转向社会团体,经费保障由随意性转向制度化。

()、持续提升特殊人群帮扶行动,有效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14继续完善“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推进队伍专职化,力争年内60%以上的县(区)组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完善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紧密协作机制,增强监管有效性。

15推进社区矫正场所标准化建设。贯彻城固县、大荔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会精神,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建成1-2个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

16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中、省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要求,确保社区矫正每个环节都达到依法、规范。统筹利用城乡社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资源,调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性,引导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确保一人一组,做到精准帮扶。

17推进社区矫正督察常态化。继续会同检察机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社区矫正执法督导检查,争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按照省厅和财政部门确立的经费标准,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

18抓好安置帮教衔接和培训工作。全面实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三级衔接机制,确保刑满释放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发挥市、县安置帮教基地职能作用,以衔接促帮教,以培训促安置,全面完成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阶段性任务,确保安置率保持在85%以上。

()、持续提升队伍建设强基行动”,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19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

20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学法大培训、实战大练兵”活动,加强对现代科技应用能力的培训,提高干警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做好工作的本领。

21加强立功创模建设。建立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荣誉制度。深入开展“弘扬源泉精神,树立时代楷模”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等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培养、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加强行政审批、刑罚执行特别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23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录入情况将其纳入半年和年度考核及重点事项督办范围。实施远程探视项目,县(区)司法局做好探视室的规划设置及设备安装,配合监狱局、戒毒局做好设备的对接和系统的调试,确保该项惠民工程顺利运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4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编制好“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研究确定一批新项目,争取纳入国家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榆林市司法局机关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 28人,实有32人;离退休人员共计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局机关下属单位3个,其中:榆林市政法干部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1人,实有38人;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单位,事业编制 8人,实有11人。榆林市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2个,实有40人。以上单位除榆林市公证处外其他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基本支出

公共预算拨款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5年底在册人数进行测算填报;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66万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证处)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一是根据2016年度我局主要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考虑到全市财力状况和物价波动等因素进行测算;二是围绕法治榆林、平安榆林、和谐榆林、幸福榆林建设要求,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安排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业务工作经费需求。其中,普法宣传业务经费93万元,安置帮教经费1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0万元,人民调解经费20万元,纪检监察专项经费10万元;新航驿站服务经费121万元,办公大楼租赁费80万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证处)基本建设支出220万元。

五、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的汇总数)的预算收支数额等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2567.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480.65万元,其他事业收入1087万元。全年支出预算2567.65万元,按支出单位性质分类,机关支出946.64万元,全额事业单位支出534.01万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支出10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2003.65,项目支出34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20万元。



第二部分:部门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