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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防疫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     浏览量: 2204   发表时间: 2022-09-08 09: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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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司法厅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榆林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于考前7天(即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每日在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栏完成在线信息填报。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陕西一码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仅首场)、《健康承诺书》(附件下载),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仅核验身份信息时摘下口罩。

二、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按照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7天内有低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三天两检”,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前7日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 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需主动向考务机构报告,还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健康评估后方可进入考点,根据需要,可在考试结束后接受进一步检查。

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省司法厅官网查询或拨打电话0912-3426818咨询。

    附件:健康承诺书.pdf(下载)

 


                      榆林市司法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