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通告
文章来源:
浏览量:
1100
发表时间:
2022-07-07 21:44:52.0
打印本文
陕西奋勇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28日设立于榆林市榆阳区,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610000305535022p,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后,可以直接报原审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合伙人承担”之规定,陕西奋勇律师事务所不依法履行注销义务,经榆林市司法局会议研究,同意上报省厅建议注销陕西奋勇律师事务所,特此通告。
榆林市司法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