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榆林市司法局官网, 繁体阅读
 |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榆林市司法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书

文章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量: 893   发表时间: 2021-10-12 19:53:08.0
打印本文

各位考生:
    为切实保障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各项工作安全顺利,根据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考生应当提前申请考区所在市“健康码”、“行程卡”,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安全检查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提前准备和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健康码”中的电子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健康码”、“行程卡”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载明的注意事项,随时关注考试地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如考试地司法局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按当地规定执行。咨询电话:
    陕西省司法厅:029-87293976,
    西安市司法局:029-86786813,
    宝鸡市司法局:0917-3260867,
    咸阳市司法局:029-33575924,
    渭南市司法局:0913-2930676,
    延安市司法局:0911-8011555,
    榆林市司法局:0912-3426189,
    汉中市司法局:0916-2626140,
    安康市司法局:0915-816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