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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陕西司法   浏览量: 748   发表时间: 2021-09-28 21:0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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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司法部通知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

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陕西省司法厅公告》(第2号)执行。如相关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正常组织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陕西省司法厅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