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榆林市司法局官网, 繁体阅读
 |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榆林市司法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局发文件
索 引 号: 610800SFJ/2021-00383 发布时间: 2021-08-27 11:12:29.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1279   发表时间: 2021-08-27 11:12:29.0
打印本文

榆林市司法局

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21年是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步之年,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按照《榆林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榆创文发〔2021〕1号)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结合人事变动,调整充实榆林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健全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提高创建知晓率。落实创建经费,改善办公环境、完善软件资料和优化服务环境,保证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统筹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创文意识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中共榆林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单位年度学习安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宪法法律纳入学习计划,突出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权威读本的学习。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排》,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主动利用司法行政网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引导。

三是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以及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市民公约、市民行为“十不”规范等教育,确保全年无重大不文明事件发生,干部职工创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均达95%以上。

三、注重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在机关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遵德守礼宣传牌或提示语,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结合“八五”普法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促文明、进社区促和谐、进农村促发展、进机关促服务、进企业促诚信、进学校促成长“六进六促”活动,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创建文明城市知晓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依托司法行政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开展经常性的网上宣传活动,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传播榆林正能量,宣传司法新形象。机关全体党员下载“学习强国”APP。

四是踊跃订阅和关注文明榆林”微博、微信公众号,每月转发或发布信息不少于10条,每月至少向“榆林文明网”报送2篇以上信息稿件,多角度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四、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文明素质

一是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抵制餐桌浪费、包装过度、生活浪费等不良风气,深化文明餐桌活动。开展持续宣传,广泛宣传家庭文明建设情况、宣传推广“光盘行动”经验做法等。

二是大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安排,加大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力度,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公共文明引导劝导活动。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义务献血、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全年至少开展3次或3类公益活动,参与全市性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参与人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人数的80%。

三是“厚德榆林”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建立和规范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行业规范、行为准则和礼仪制度。持续开展中国好人榜、陕西好人榜、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善行义举、身边好人的推选举荐和学习宣传活动。以春节、清明、端午、七一、中秋、重阳、国庆等重大节日为节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唱响爱党、爱国主旋律。

五、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创文工作

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宣传、公务员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范围,夯实思想根基,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榆林的全过程。分级分批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进修班,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和“骨干队伍”的头雁作用。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研究制定法治榆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八五”普法等规划方案,突出司法行政工作与法治建设的协调联动,善于借势借力解决好法治建设各种瓶颈问题。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总结推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经验,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进一步细化实化各级法治建设机构及其办公室职能职责,发挥好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落实好各自职责任务,协调好法治领域改革事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三是积极开创普法守法新局面。全面总结“七五”普法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高标准高效能启动“八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承办十四运、常态化疫情防控、三大保卫战等全局性工作部署开展专题普法活动,让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认真总结法治乡村建设经验,进一步繁荣乡村法治文化,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法治乡村建设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保障作用。

四是积极推出法律服务新举措。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加大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推动各地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突出问题组建专门性法律服务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认真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全面实现省、市、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部署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促进规范执业,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