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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21-00366 发布时间: 2021-03-01 16:11:13.0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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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榆林市司法局2021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实施方案

榆林市司法局2021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实施方案

浏览量: 1784   发表时间: 2021-03-01 16: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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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市双联办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2020年疫情防控方案的基础上(榆政司发〔2020〕3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深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就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市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局长米劲和党组书记强建国同志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薛秀琴同志兼任,康勇同志为防控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政秘科负责)、法治保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复议科负责)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科负责)、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基层指导(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负责)、宣传动员(普法宣传科负责)和舆情引导(政治部负责)、执法监督组(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等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疫情防控

(一)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全市“两刑人员”要加强双控严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切断传播链。各单位要在前期排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排查方案,做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同时,对排查出的每一个人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内防输入、外防扩散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单位。

做好物资储备和保障要全方位做好应对较长时间疫情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人员准备和物资准备。

科学调配工作力量。科学配置领导力量、值班力量和备勤力量,既要保证名项工作有序开展,又要保证干部的绝对人身健康安全。

(五)单位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落实绿码、登记、测温、消毒、车辆进出管理等防控措施,将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作为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手段,建立好测温登记工作台账,做好对国(境)外、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上报,联合物业公司人员共同管理单位疫情防控,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六)严格遵守防疫纪律。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减少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四、抓好风险点防控

做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家庭成员风险防控。对国(境)外、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管控,严格落实市双联办指示和要求,对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在国外的亲属强化提前报备,落实无缝隙结转、核酸检测、预防性治疗等防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个风险点。

五、抓好局机关常态化防控

(一)严格落实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将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作为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手段,规范开展体温监测工作,局机关人员自觉配合门卫做好日常检测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广泛推广应用“健康通行码”,建立来访人员出入登记表,对发热人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治疗。

(二)加强单位环境卫生工作

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深入做好单位内外部消杀消毒,彻底打扫办公区域内外部卫生,建立卫生值班制度,确保单位环境卫生安全。

(三)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宣传

继续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禁止造谣、传谣,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意识,增强抗击疫情的行动自觉;充分开展利用局“两微一端”开展防疫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四)全面落实责任,做好工作上报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和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备勤、信息报送、请示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规定。对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不遵守纪律、不执行制度、不认真履职、不担当尽责的人和单位,要严肃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