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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探索社区矫正分类管理精准矫正

文章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浏览量: 530   发表时间: 2021-02-23 16:3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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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社区矫正监管精细化、教育帮扶专业化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工作要求,天津市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与思路,建立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新模式,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的针对性、靶向性,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

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数据统计,2020年查获危险驾驶行为后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同比增长91.5%,其中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比例也逐年提高。针对涉交通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缓刑考验期较短、在刑意识不强,教育效果不显著,易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特点,河西区积极实践、先行先试,联合河西交警支队探索建立涉交通违法犯罪人员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由交警支队选派1名民警进驻区社区矫正中心,交警“嵌入”社区矫正工作环节,设立社区矫正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二是社区矫正协作管理。与各司法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警区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形成联合教育机制。社区矫正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题集中训诫教育,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清洁维护交通设施和交通岗位协勤等公益活动。四是共同打击违法行为。依托警区网格,精确开展定向打击。在2020年11月开展的联合治理行动中,抓获多名在缓刑期间仍违反“禁驾”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区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行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程序。五是合力推进普法工作。警区民警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配合,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天津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普法宣传。此次合作标志着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交管部门在协同共治上迈上了新台阶,双方形成新的机制。天津市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交管部门协同共管工作机制的建立是推动构建共同参与、融合共治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