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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多元调解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文章来源:     浏览量: 1173   发表时间: 2020-10-26 17: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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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作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两个“国字号”示范创建区,2019年8月起率先在全市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多元化、专职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确保将矛盾纠纷问题最大限度稳控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力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把平台建好。矛盾纠纷往往在基层易发多发,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坐小成大,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风险隐患。必须要把调解阵地延伸到基层一线,建立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才能将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发现、化解到位。为此,榆阳区首先把调解阵地建设摆在第一位,主要抓了三个类型的调解平台建设:


一是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全面铺开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区级综治中心按照系统化、集成化思路,设置在全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智能联动服务。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进驻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治理资源,综治中心主任全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依托三级综治中心,充分整合各类基层社会治理资源,一站式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综合研判、分级受理、联合化解。


二是全科网格建设,按照一张网“全域覆盖、全时可用”的思路,全面推开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全区共划分一级网格31个、二级网格398个、三级网格2156个,把各类调解力量全部纳入全科网格建设体系,实行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网格包抓责任制,确保在网格中及时发现问题、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三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坚持调在诉前、能调则调、调判结合,依法扩大司法调解范围,把调解贯穿案件诉讼全过程,不断提高司法调解结案率,有效缓解了审判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把队伍建强。调解平台建好以后,调解队伍建设就成为多元调解体系建设的关键,着力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支调解力量建设。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来,全区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70个,成立以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工作室32个,实现31个乡镇(街道)和399个行政(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选聘人民调解员1308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6名,为全区3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派驻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司法系统、卫健系统、教体系统、乡镇街道等聘请一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一线退休老干部,组建成立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区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会,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今年集中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期,并派出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组织本辖区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员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行政调解队伍建设方面,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基层社会治理的干部必须成为调解专家,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开展相关调解工作;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行政调解组织覆盖面,在公安、交通、医疗、教育、婚姻家庭、物业管理、金融借贷、劳动保险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组建专业行政调解组织,延伸拓展行政治理服务触角,行业的矛盾纠纷问题让专业的组织人员预防化解。司法调解队伍建设方面,组建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3个;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保险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5个司法专业调解室,成立一名法官、两名书记员、N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的“1+2+N”司法调解团队。按照“调解+速裁”的司法调解思路,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随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随即转入诉讼程序,形成诉调“一体对接、一体办理”的常态调解机制,实现用最方便、最快捷、最低廉的方式解决老百姓的日常矛盾纠纷;同时区法院积极参与全区基层社会治理集成创新工作,在各基层法庭建立法官联络点,让基层法官主动联系乡镇、联系企业,为基层各类主体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司法指导援助。


把机制建实。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来,立足构建多元调解大格局,不断探索构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协调、联动化解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选派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各基层人民法庭,让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无缝对接,联合起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选派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和绕城大队,与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共同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区妇联联合区司法局、区法院共同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选聘资深民事审判法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调解室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选调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区信访局接处信访案件,合力化解各类信访矛盾问题;选调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区工商联,开展经济商事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纠纷案件1089件,成功调解纠纷案件1085件 ,调解成功率达99.2%;诉前调解速裁结案132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民事转刑事案件下降了30%,法院案件受理总数下降了8.7%;全区信访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初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同时依托各级各类调解平台,建立逐级上报、联合调处机制,层层压实调解工作责任,确保问题就地解决,有效防止矛盾上交;制定了一套多元调解纠纷案件卷宗文书和统计报表格式标准,统一了全区多元调解案件受理程序、调解制度、卷宗文书制作标准;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难易程度以案定补,有效调动了调解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多元调解机制体制的健全完善,为全区多元调解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打下坚实基础。


把方法建新。在具体实践工作中,依托现有的平台、人员、机制,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多元调解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牵头、乡镇街道部门为主的多元调解矛盾纠纷模式。明珠路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三长制”多元调解矛盾纠纷机制,街长、院长、楼长“三长”各负其责,依托全科网格服务治理机制,建立“三长制”包抓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同时成立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吴浩同志命名的“小吴调解工作室”,邀请各社区居住的法官、民警、退休老干部、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随时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及时调解出现的矛盾纠纷;镇川镇探索创建“双6”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模式,采取“一听、二稳、三问、四分析、五建议、六方法”,用凉冷处理法、达情处理法、举例处理法、扶正祛邪法、间接处理法、强硬处理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鱼河镇创新推出“三治议事小屋”,结合辖区治安形势实际,探索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充分融合到多元调解工作中,拓展了矛盾化解新途径,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等等。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机关、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对于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立足当地实际,立足基层社会治理已取得成果,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多元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多元调解方式方法,确保各级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稳控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正在榆阳大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