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榆林市司法局官网, 繁体阅读
 |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榆林市司法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  全面依法治市要闻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调研督导市司法局驻中院人民调解室

文章来源:     浏览量: 251   发表时间: 2020-05-30 19:27:57.0
打印本文


5月27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一行来到市中院,对市司法局驻中院人民调解室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市中院院长雷红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静妮、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健陪同调研。


张守华一行查看了调解室办公环境,询问了市司法局驻中院调解室工作设立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与市司法局聘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交谈,对调解案件来源、调解流程、案卷规范、调解技巧和典型案例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张守华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资源,广泛动员各类调解组织在内的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调解工作内涵式、集约式、创新式发展。张守华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驻市中院人民调解室是市司法局与市中院经过充分协商设立,旨在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诉讼活动,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司法局先后在司法行政系统调解能手、其他部门擅长调解的离岗退休干部中聘任了三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一名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大学生为书记员,对中院二审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室设立的短短2个月时间内,在顶着二审案件调解难度十分大的压力下,成功调解了11起案件,有效化解了复杂矛盾纠纷,缓解了中院审判工作的压力,受到当事人和中院相关部门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有关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强化矛盾调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质量建设、保障建设,持之以恒地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走深走实。先后与市委政法委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对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提出工作要求,整章建制,理顺渠道,推动人民调解有序发展。成立榆林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行业性和专业性要求,分别在有现实需求的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对名称、印章、标识、标志、调解公示栏、调解文书格式进行“六统一”。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资、调解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出台管理办法、考核指标,经财政、司法联合发文,使这项开支依法依规。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表彰,努力提升调解质量。抓品牌调解室的建设,大力推行榆阳区“网格化+人民调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今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78件,调解成功1803件,成功率达到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