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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20-00354 发布时间: 2020-04-20 19:14:25.0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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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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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发〔2020〕25号 

榆林市司法局关于

印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榆林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5 日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法治榆林统筹协调,以“四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建设为抓手,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疫情防控大局,推动抗疫斗争决战决胜

1.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加强涉疫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疫情防控依法规范运行。加强涉疫执法监督,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防止过度执法、简单执法和粗暴执法。加强涉疫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做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涉疫法律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2.强化“两刑人员”疫情严管措施。对“两刑人员”实行严管措施,逐人跟踪管控,防止脱管失控和进京赴鄂。

3.狠抓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动员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加强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处置各类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过程中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围绕法治榆林建设,推动依法治市深入实践

4.强化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主动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及时将党在城乡建设、历史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

5.强化统筹协调,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地方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衔接机制,科学规划立法计划。推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的统筹协调,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各领域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规范依法治市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办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各项制度机制,积极汇报争取、推动解决法治人才队伍缺失、议事协调机构编制、人员不足等问题。

6.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出台法治建设重要制度文件。加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研究制定法治榆林《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方案》。

7.强化督察督办,确保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重大违法行政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督察督办重点。注重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督察与纪检监察问责工作衔接,提升督察督办实效。

三、围绕健全法规体系,推动行政立法提质增效

8.坚持把行政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完善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机制,做好2020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确保立法项目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紧密契合社会发展实际。注重抓好立法前论证、立法中听证、立法后评估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9.坚持把握立法重点和方向。科学统筹立法选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立法修法。进一步加大政府规章清理修订力度。认真查找行政立法工作的盲点和弱项,构建完善更加科学完备的政府规章体系。

10.坚持规范性文件审查全覆盖。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继续做好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查质效,为政府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

四、围绕完善政府治理,推动依法行政科学规范

11.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出台《榆林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市县各部门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水平。

1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入手,全面贯彻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行政执法纳入法治化轨道

13.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积极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

1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度,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重点围绕土地权属争议、社会保障等领域,全面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利。不断强化行政应诉职责意识,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作答辩状,及时提供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五、围绕加强社会治理,推动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15.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精心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划普法责任清单。

16.狠抓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凝聚基层群众法治共识,繁荣乡村法治文化。进一步加大 “法律明白人”培育覆盖面,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拓展“法治扶贫”形式方式,以法治手段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7.狠抓矛盾纠纷化解。加强信访工作,深入开展村居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18.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预期的法治保障。健全完善市场经济法律规范,清理妨碍市场竞争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和减证便民力度。

19.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畅通援助通道,做到应援尽援。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司法鉴定监管,加强监管使用衔接机制,切实提升司法鉴定质量。认真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0.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结对服务,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专项行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大经济领域法治宣传力度,推动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引导社会公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预防和减少市场风险。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六、围绕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1.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加大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全力抓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依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有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22.推进党领导律师工作制度化。健全党领导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实施律师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和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律师违法行为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律师参与涉黑涉恶和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的监督指导力度,开展律师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

七、围绕新的职责任务,推动夯实司法行政根基

23.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统揽。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定位,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绝对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重大事项,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24.推动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四化”体系。出台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体系的指导性意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25.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点解决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和人员配备问题,确保有房有人。同时,抓好司法所长法治业务培训,提升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能力水平。组织开展以“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为主要内容的“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大一村(社区)一专职人民调解员选配力度,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

26.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科技应用体系。深化智慧司法建设,加大移动终端运用力度。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备案审查一体化平台。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构建务实管用的司法行政支撑体系。健全指挥中心体制机制,提升指挥体系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应急处置和调度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研判,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案)件。完善“三同步”机制,强化依法处理、舆情引导和社会管控。

27.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落实立功树模待遇措施,增强干部职业尊崇感。


                                                                                                          

抄送:本局各领导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