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榆司通〔2020〕1号
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坚定信心决心,认真查摆问题,严督实导,督促整改,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持续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查检查工作。
组 长:米 劲 市司法局局长
强建国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小健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靳守平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国荣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 瑞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薛秀琴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 明 马 雄 柳 瑞 冯海波 薛利瑞
李 浩 项科伟 张 鑫
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 王小健
成员: 张 明 马 雄
督查: 绥德县 清涧县 子洲县
第二组
组长: 靳守平
成员: 柳 瑞 李 浩
督查: 横山区 靖边县 定边县
第三组
组长: 李国荣
成员: 薛利瑞 张 鑫
督查: 佳 县 米脂县 吴堡县
第四组
组长: 王 瑞
成员: 冯海波 项科伟
督查: 神木市 府谷县 榆阳区
三、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四、督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等政策文件精神。
(二)“两类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是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并切实予以落实;是否压实责任,加强监管,掌握实情,有效应对等。
(三)涉疫排查情况。是否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涉疫信息排查;是否建立疫情排查工作台账;是否动态更新管理台账。
(四)请假审批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外出请假是否符合法律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规定;是否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对请假外出人员是否落实监管措施;有无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人员。
(五)手机定位管理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是否存在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人机分离等情形;是否存在越界行为和越界未及时处理等情形。
(六)教育学习情况。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的落实情况和措施。
(七)每日核查情况。是否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进行核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行为去向明,防止脱管、漏管。
(八)疫情防控期间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情况。
(九)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情况。刑满释放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县(市区)司法局报到;县级司法行政安置帮机构是否及时将接收安排情况向监所反馈。
(十)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对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査。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到位。
(二)加强信息反馈。各督查组对每个县督查情况及时汇总向市局报送。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联系人:项科伟 联系电话:3426198
榆林市司法局
2020年3月11日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