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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对绥德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文章来源:绥德县司法局   作者:​田苗   浏览量: 886   发表时间: 2019-09-11 09: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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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4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督查组来绥,对绥德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榆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第二督查组组长张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米劲,在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姬跃飞、县公安局局长丁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赵千峰的陪同下来到县司法局进行了专项督查。

       在县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督查组重点就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机构成立情况、工作制度实施情况、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情况、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情况,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落实进度,以及重新组建后的司法局机构建设融合进行了专项督查。2019年市县机构改革,要求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今年以来,绥德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同时县委常委会研究成立了中共绥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李永奇同志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姬跃飞、县委副书记杨树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高翔同志担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胜云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县司法局局长赵千峰,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世军同志担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督查组在县司法局实地督查后认为,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能认真履职,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组织建设有序推进,2019年工作要点科学合理部署,原县政府法制办并入重新组建后的县司法局以来,人员转隶彻底,工作能有机融合。

       希望县司法局今后一定要贯彻机构改革工作精神,按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理念,全面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加强县内法治督察工作,彰显法治督察权威,要让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长出“牙齿”来,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县引擎启动,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