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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

文章来源:     浏览量: 625   发表时间: 2019-08-09 16: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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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午,榆林市司法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米劲局长、强建国书记及其他局领导、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督导陕西情况反馈会精神,8月6日下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来榆调研扫黑除恶座谈会精神,8月8日上午市委2019年第二十五次常委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领会戴书记在常委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持续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加强政法部门衔接,形成整体合力;要旗帜鲜明保护扫黑除恶干事担当的干警,确保案件侦办不受干扰、公正查处;要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持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米劲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和戴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反馈问题全清零、整改任务全见底;

要认真落实“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等要求,聚焦重攻方向,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六个方面: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中、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中、在拟移交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调查评估中、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在律师参与诉讼中、在司法鉴定案件中深挖排查,持续强化涉黑涉恶线索的深挖排查;持续强化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管控;持续强化律师管理,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刑辩、备案工作;持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强化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

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统筹推进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扩大普法宣传效应,基层司法所积极助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把矛盾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