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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19-00326 发布时间: 2019-03-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名  称: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浏览量: 547   发表时间: 2019-03-0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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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发〔2019〕1号

 

 榆 林 市 司 法 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属各单位、市律协、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司法局

                           2019年3月8日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难点攻关,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维稳安保工作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坚守安全底线,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以“回应人民期盼,激发动力源泉”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为推进法治榆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1.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注重研究全面依法治市的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法治、参与法治、促进法治的良好氛围。

2.掌握短板问题。精准掌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通过理论研讨、专家咨询、实践检验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发现各个层面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提炼,推广应用。   

3.加强统筹协调。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依法治市(县市区)规划,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加强对本地区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务的落实。统筹协调司法局内设机构承担依法治市(县市区)相关工作,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促形成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 

4.加强督察检查。推动将法治建设督察纳入党委、政府审定的督察范围,做到层级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督促挂牌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5.构建工作体系。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跟上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的工作节奏,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建立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机制。

6.打造“法治榆林”品牌建设。以“八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法治榆林向纵深发展。一是打造“法治榆林”品牌行动。以品牌思维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法治榆林”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创刊“榆林法治”杂志,打造“榆林法治”微博、微信、抖音平台,编纂“法治榆林”系列丛书,摄制“法治榆林”宣传片,举办“法治榆林”文艺晚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法治榆林”品牌内涵,凝聚“法治榆林”建设合力,提升干部群众对“法治榆林”的尊崇感、荣誉感、获得感。二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行动。健全干部任前学法、任前考法、常态学法、年度述法“四位一体”的学法用法机制。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搭建示范引领平台,带动各级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行动。依据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运用动态考核平台,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并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媒体开设执法单位执法事例联播专栏,滚动播出行政执法先进事例或典型案例,扩大依法执政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榆林”的影响力,提升榆林城市形象和社会治理水平。四是推进“法律九进”宣传行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寺庙”,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力求普法工作不留死角。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进”的主责单位职责,丰富“进”的具体内容,创新“进”的方式和载体,增强每一“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深化法治示范创建行动。全面推进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示范创建”行动。实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六是提升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深入挖掘体现榆林特色的法治文化,依托城市绿地、广场、公园等场地,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法治榆林”主题公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潜移默化传播法治精神。七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多渠道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为深入“扫黑”“破网”“打伞”做出新贡献。八是塑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队伍提升行动。从政治、组织、作风、纪律、担当专题教育整治“四风”七个方面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优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加快行政立法工作步伐

7.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行政立法,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文化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打击黑恶势力等方面的立法计划编制和落实。做好重要的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的起草和政府规章立法评估工作加强立法调研,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

8.加大废改释力度。建立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对不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做好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9.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到“逢文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注重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加强立法调研,拓展社会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10.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督察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市县区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管理、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扎实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全覆盖。开展对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1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14.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5.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提升刑事执行工作质量

16.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推进“五化一保障”工作机制,落实“双严”行动,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创新执法督查方式,以查促改,提升社区矫正能力和水平。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把教育矫正同脱贫攻坚、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劳动教育实效性。规范审前评估,开展案件调查、执法案件评比,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7.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同仇敌忾,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18.加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指导。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的管理服务,强化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积极开展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指导培训,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案件报告请示制度。加强办案监督、个案协调、不良舆情处置,严格落实律师行业惩戒等制度,确保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9.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20.积极发挥人民参与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乡镇及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职能作用,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工作推手,重点排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流转、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医患关系等重大领域中涉黑涉恶线索。

六、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21.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重点多数”,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普法方式智慧化、普法阵地项目化、普法对象精准化、普法内容体系化、普法考核信息化。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做好舆情管控,牢牢把握舆论宣传工作主动权。

2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推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其它业务集中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培训、评估、考核、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标识标志,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

23.推进法律服务助力区域经济民生发展。落实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发展等措施,组织引导律师开展公益法律体检、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和与贫困县区结对帮扶,主动介入就学、就医、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援助,强化社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开展好“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题活动。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法律援助补贴机制。在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执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2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业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电话热线平台,组织顾问律师采取线下定期值守、线上随时提供服务的形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25.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达标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月排查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打造“枫桥经验”榆林升级版。

26.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大力推进“两公”律师制度改革和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积极推动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院设立调解中心、开展律师专业评价试点。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强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推进仲裁制度改革。

七、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27.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科学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严肃、认真。

28.严格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杜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防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生恶化政治生态、损害党心民心的人和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9.开展好针对性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等专题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干警提高站位,提升境界,提振士气。

30.抓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建立和落实相关惠警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落实 “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要求,让广大干警安身、安心、安业,不断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克服“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使党员干部自觉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3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正风肃纪,加强纪律建设,涵养政治生态,持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

33.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把抓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首要任务,作为深入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抄送:省司法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

      市政协法制委,市政府综合四科、综合八科,市级相关领导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领导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