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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对表找差距 强化保障明举措
榆林市司法局六保障四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文章来源:     浏览量: 393   发表时间: 2019-03-11 17: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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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月6日,榆林市司法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米劲主持,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榆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米劲全面总结了近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准确地指出司法行政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部署。

米劲要求:市局各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市局扫黑办,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加强与市局扫黑办的日常联络,要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聚焦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全力将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宣传科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宣传,要充分利用新媒体, 结合“七五普法”“百场九进”主题宣传活动,开辟新的文化宣传阵地,为扎实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办公室要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积极协调市电视台、榆林日报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栏目里,发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评论员文章;

要充分应用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设立专栏、专题,推送引领性、典型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稿件,既要大力宣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又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高效能的宣传,重点宣传报道本系统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和最新战果。

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管理、监督。要加强参与扫黑除恶律师队伍建设,真正把刑事辩护能力强的律师吸收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律师队伍中来;要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等有效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全覆盖,对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律师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服务水平。

社法科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要注重对受黑恶势力侵害的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定工作方案,在加强日常法律援助过程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线索深挖排查的同时,深入戒毒场所,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工作,引导特殊人群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收集掌握特殊人群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

米劲强调: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对标找差,利用司法行政系统资源优势,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抓好四个“一”推动工作。

组建一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队。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政法干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队,结合普法宣传“百场九进”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

发出一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书。在全市近3000名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发出一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两类特殊人群告知书,鼓励他们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查实,即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结合立功表现,按照法定程序上报予以减刑。

组建一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剖析研讨律师团队。由律协党委负责,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抽调资深刑辩律师,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剖析研讨律师团队,强化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精准了解案情,依法开展辩护代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和精品。

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大学习、大培训。组织各县区市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邀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讲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政策、剖析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定决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米劲最后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强化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扎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全面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