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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19-00323 发布时间: 2019-03-07 17:17:2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名  称: 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2160   发表时间: 2019-03-07 17: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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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发〔2019〕20号 

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

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司法局

                               2019年3月4日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

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司通〔2019〕21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省司法厅有关扫黑除恶整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履行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职责,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治促和谐 司法筑平安”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好、帮扶好、管控好,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榆林、平安榆林建设,确保“两会”顺利召开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扫黑除恶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米劲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瑞同志任副组长,基层和社区矫正科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基层和社区矫正科。

三、活动时间

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29日

四、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两会”安保维稳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及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指挥协调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排查。健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完善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研判预警。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分类预警机制,综合分析研判,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

    逐一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一事一册、一人一册,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化解时限,分层次、分类别化解。

    分类联合调处。对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社会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联合处理。对不符合人民调解条件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专案化解。

加强与其它调解机构的衔接联动。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健全相关机制。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等其它调解力量,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20日)。市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活动迅速启动、全面展开。

(二)全面落实(2月25日—3月25日)。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及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分析不足。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活动中工作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等进行表彰表扬,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总结提升(3月25日—3月29日)。全面总结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基层工作力量,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信息员力量,逐渐建立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模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局基层和社区矫正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领导亲自抓,做好专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和监督落实。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在2月2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并将部署情况及时报告司法所。

(三)做好分析研判。各县市区司法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定期召开形势研判会议,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报各县政法委,并提出化解意见建议。

(四)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与其它相关部门协作,借助专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相关部门需要支持的,要积极配合。通过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活动期间,市司法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司法所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六)做好保障支持。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