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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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8-11-29 15:5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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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法治办发〔2018〕10号
关于参加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决定,组织相关单位于12月4日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2月4日下午1点。
二、地点 :世纪广场。
三、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榆林
四、参加单位:市人大、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交警支队、榆阳区司法局、榆林学院。
五、相关要求:
1、市、区司法局负责布置现场,统一制作桌签、组织宪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
2、各单位自备宣传资料、展板参与集中宣传。
3、提前10分钟到场。
届时将邀请相关媒体宣传报道。
中共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中共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