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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800SFJ/2018-00312 发布时间: 2018-11-16 19:33:0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榆政司发〔2018〕93号 主 题 词:
名  称: 关于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257   发表时间: 2018-11-16 19: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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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司发〔2018〕93号

 

榆 林 市 司 法 局

关于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全面掌握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核于11月27日开始,每个县1天。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年初市局与各县区司法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及“调查研究月”调研成果

等单项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参会人员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个别谈话。主要对本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3、考察核实。由考核组通过查阅被考核单位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可采取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

4、综合评价。考核组要坚持定性与定量、平时掌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绩分析和综合研判,写出考核评价报告。

四、考核分组及人员组成

第一组:考核绥德县、子洲县、清涧县司法局

组  长:王小健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晓妮  刘  鹏(18109121009);

第二组:考核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司法局

组  长:靳守平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  丽  刘亚玲(18992279310);

第三组:考核佳  县、米脂县、吴堡县司法局

组  长:李国荣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  芹  薛利瑞(15229527911);

第四组:考核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区司法局

组  长:王  瑞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呼东进  冯丽云(15509121186)。

五、有关要求

1、要实事求是。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事求是的总结全年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年终考核。凡有加分项目的要向考核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考核组进行汇总并提出加分意见。

2、要积极配合。被考核单位要切实做好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全年工作,逐项分类整理好相关资料,全面总结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要统筹兼顾。被考核单位要处理好考核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4、要认真负责。各考核组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熟悉考核工作,统一考核标准,不打人情分、关系分。在发现挖掘亮点的同时,更要找出差距和短板。对创新工作要将相关资料收集带回。

5、要廉洁自律。考核组要轻车简从,一律吃工作餐,不准收受现金、礼品和土特产。被考核单位不准迎来送往,不准超标准接待,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此页无正文)

 

 

 榆林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16日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