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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

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量: 769   发表时间: 2020-11-16 10:5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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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榆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负责,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完整性(是否按要求全部公开)、及时性(是否按时限公开并及时更新)、准确性(公开内容是否准确)、严肃性(公开程序是否严格)。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结和申请人的满意率和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信息报送指标完成情况。

(四)网上办事及政民互动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三、考核形式。

主要查看榆林市司法局网站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日常抽查、年终考核。年初,由考核小组制订考核方案;日常抽查由考核小组执行,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年终,局办公室发布考核通知,考核小组实施考核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考核结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由局办公室进行通报。

(二)考核结果与机关年终考核挂钩,考核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考核不达标的科室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科室,同时所在科室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个人。